1月31日,镇安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召开,审议通过相关人事任免议案。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贺国琴主持,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华文、卢振甫、汪盛林、黄祥卫出席会议,副县长王庆水列席会议。
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同意接受贾建刚辞去镇安县人民政府县长职务、王平原辞去县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请求。表决通过冯朝勇为镇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县人大常委会主任贺国琴向冯朝勇同志颁发任命书。
新任命的镇安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代理县长冯朝勇向《宪法》进行宣誓,并许下庄重承诺。
贺国琴在讲话中希望,通过任命的同志要牢固树立党的事业至上、人民利益至上、宪法法律至上的思想,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坚持党的领导,在新的起点上,以新的姿态、新的形象,取得新的作为、新的成绩,为实现镇安县更快更好发展做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