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关于镇安县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2年3月18日镇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第二次全体代表大会通过)
镇安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镇安县人民法院代理院长李绍华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县人民法院过去五年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五年工作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县人民法院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的绝对领导,认真落实县委十九届二次全会工作安排,坚持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扎实推动新时代人民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