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安县人大常委会
公 告
第 50 号
镇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30日审议通过,任命:
宁远虎同志为镇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寇正武同志为镇安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瑚世龙同志为镇安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主任;
康宁同志为镇安县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瑚世龙同志镇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杜光梅同志镇安县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康宁同志镇安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副班主任职务;
樊永峰同志镇安县人大常委会财经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特此公告。
镇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