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
县政府
县政协
镇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欢迎您
此页面上的内容需要较新版本的 Adobe Flash Player。
首 页
人大概况
决议决定
代表工作
监督工作
人事任免
议案建议
工作动态
重要会议
镇级人大
机关建设
法律规章
人大知识
工作参考
当前位置:
主页
>
人事任免
>
站内检索:
镇安县人大常委会公告63号
日期:2016-11-01
浏览次数:
字号:[
大
中
小
]
镇安县人大常委会
公 告
第 63 号
镇安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于2016年10月26日审议通过,任命:
陈高锋同志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代理检察长。
免去:
陶炜同志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公告。
镇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16年10月26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镇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镇安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版权所有
联系电话:0914-5322421 邮箱:365265318@QQ.com
陕ICP备19023130号
陕公网安备 61102502000013号